外商投资中国大陆成立公司註销
外商投资中国 公司註销
一、撤销注册:
外商投资企业因歇业、被撤销、宣告破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决议解散、企业因合併、分立解散、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应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二、登出内容:
- 註销国、地税务登记证
- 登出组织机构代码证
- 註销批准证书
- 註销营业执照
- 註销公章和财务章
三、外商投资企业登出,客户需要提供的资料: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影本
- 国、地税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原件
- 税务和海关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 如有设立分公司,则还须提供分公司的已註销证明
-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及代码卡原件
- 营业执照正、副本
- 公司公章、财务章
- 其他有关文件
四、 办理时间:6个月左右